木门镇“三举措”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7-09-11 10:04:05 浏览次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认真对照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逐条逐项研究整治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干部包街道责任制。

二是加强督查,激先促后。由镇纪委、社事办牵头,采取明察暗访、录像督查、重点巡查、现场督查等办法,对各村社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严格把关、督促问题解决。对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随时督办,限期整改;对不负责任、没有成效的,在全镇进行通报。

三是严格考评,兑现奖惩。为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开展,木门镇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各村社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环境整治效果好、工作突出先进村、标杆社,给予表彰奖励;对环境整治效果差、成效不大的,严肃问责。(木门镇 赵晓)

主办: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9-6213300
蜀ICP备202101108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1号
网站管理: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