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受业主委托承担旺苍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5万立方米饰面用灰岩矿开采加工项目
建设地址: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
项目概要:
项目位于广元市旺苍县五权镇山花村境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备案号:川投资备[51082112061902]0007号),矿山开采境界内矿石储量12.72万m³(31.80万吨),项目基建6个月,矿山服务年限7年。本次设计开采范围为《采矿许可证》4个拐点圈闭的范围,深度为+1050m~+945m,开采高差105m。主要建设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采矿高位水池、泵站、空压房和高位水池以及配套建设工具房、办公楼等附属设施,不设炸药库。工程占地总面积0.2330km2。矿山开采规模为1.5万m3/a,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⑴大气环境影响
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大气环境及环境敏感点浓度增量较小,项目建成投产后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⑵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机修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机修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区路面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不会对受纳水体寨巴河的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所在地海拔标高均在900米以上,当地居民均饮用山泉水,该项目所在无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本项目废水不存在异常或事故排放情况,对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无影响。
⑶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石灰岩矿开采时的爆破声以及矿山露天开采机械带来的机械噪声。营运期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严禁夜间爆破;对于空压机高噪声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对于运输交通噪声,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应限制鸣笛,在晚上10:00以后,禁止运输,避免交通噪声对沿途村庄和野生动物的影响。本环评要求:爆破采用深孔松动爆破的方式。饰面用灰岩矿开采时的爆破声是短暂的、暂时的,它随爆破的结束而结束。
⑷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表层剥离土、弃渣及生活垃圾。表层剥离土临时堆放在渣场,待项目服役期满后作为绿化用土全部利用,不外排,弃渣将全部运往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矿山开采的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爆破时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项目产生少量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并对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表层剥离土临时堆放在渣场,待项目服役期满后作为绿化用土全部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大气污染物及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发展;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如对本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致电:
建设单位:旺苍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8683525507
环评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电话:13980631581 或直接回复电子信箱:1287152371@qq.com
七、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上信息,任何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拟建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采取传真和电话方式告知建设方和环评方,意见反映截至本公示后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