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县被辞退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
身份及任教时间的公示
(第三批)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旺苍县被辞退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旺府办函〔2015〕12号)精神,由于部分被辞退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外出,未在
在延长期内提交申请的人员,乡镇(管理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核实、公示、上报。现将被辞退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及任教时间予以公示(同期在旺苍县电视台、旺苍县党政公众网、旺苍县人民政府网、旺苍县教育信息网公示)。干部群众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30日内(
县监察局电话:0839—4313973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电话:0839—4204114
旺苍县被辞退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