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编辑:蒲秋容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5-02-11 00:00:00 浏览次数: 分享: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拟公开考核招聘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补充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关于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即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县政府7楼)。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四份),请考生从以下网站下载: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和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缴费80元。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核招聘
考核招聘的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招聘名额,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后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张贴公布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期限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公示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考察
经公示无异议者,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 “德、能、勤、绩、廉”情况,同时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评价及心理调适能力,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九、审核发文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按相关程序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获批后,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公布7个工作日,同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张贴公布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市核定批复的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凭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我县各级政府部门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0839--4202614
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4313573
(二)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 0839—4203145
 
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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