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中符合以下5个条件之一的:①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的;②经任命为支部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满一届的;③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年并有三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④任满3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其他职务满一届并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⑤在村服务7年以上,所学专业为艰苦边远乡镇急需的。
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条件及资格。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考核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续聘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年度考核表、创业成绩证明等资料原件和红底2寸免冠近照,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报名地点: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联系电话:0839——4206614。
(二)资格审查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群工、计生等部门意见。审查情况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组织考察
根据公示结果,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考察人员名单,组成专门考察组,分别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在村工作实绩、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等。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资料的,取消其资格。考察结果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体检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公示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上报审批
根据招聘条件和体检结果,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聘用人选,报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上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
(六)公布正式聘用人选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结果,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旺苍县党政公众网网站(网址:http://www.wangcang.gov.cn/site/home/wcbm)、四川省旺苍县党建网网站(网址:http://www.hczgw.gov.cn/)及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wchrss.gov.cn)公布7个工作日,同时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张贴公布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需求,按照专业对口原则,结合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和工作岗位,原则上安排在其目前所服务乡镇的事业单位,如本乡镇事业单位没有空缺编制则统筹安排到县内其他乡镇事业单位,组织用人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经用人单位培训合格后上岗。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合同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县内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不准违规借用。
三、纪律及监督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中央部委、省委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在公开考核招聘中,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等事宜,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0839—4206614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机构编制股):0839—4209345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考试中心):0839—4313573
(二)监督电话
旺苍县监察局:0839—4203145
附件: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填表说明
1.“姓名”:填写本人档案中一贯使用的姓名,少数民族的姓名用字要固定。
2.“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
3.“民族”:用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4.“健康状况”: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弱”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5.“籍贯”: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6.“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
7.“政治面貌”: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填写。
8.“所学专业”:填写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专业。
9.“所学学科”: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填写。
10.“学历”:按“中专毕业”、“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普通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填写。
此栏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具体说明如下:
凡具有列入省招委、省教育厅统一公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院校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均为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填写“中专毕业”;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国民教育取得相应学历的,填写“大专毕业”、“大学本科毕业”、“第二学士学位班毕业”、“未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未获博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填写“自学考试大专”、“自学考试本科”;
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院校取得学历的,分别填写“电大专科毕业”、“电大本科毕业”、“函大专科毕业”、“函大本科毕业”、“夜大专科毕业”、“夜大本科毕业”、“职大专科毕业”、“职大本科毕业”、“业大专科毕业”、“业大本科毕业”;
通过党校全日制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专科毕业”、“党校本科毕业”、“党校研究生班毕业”;通过党校函授教育取得学历的,填写“党校函授专科毕业”、“党校函授本科毕业” 。在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11.“学位”:填写本人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按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十一类。
12.“工作所在地”:填写工作所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
13.“现任职务”:填写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文书、村民(社区居民)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