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关于选拔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等“四类人员”
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补充公告
根据省市关于县乡换届指导意见精神,要加大从“四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每个乡镇一般从“四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不少于1人,结合各乡镇党委资格初审、组织推荐和县委组织部资格复审情况,经旺苍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四类人员”公开遴选的比例由不低于1:3调整为不低于1:2;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遴选名额调整为15人,优秀村干部遴选名额调整为2人,优秀大学生村官的遴选名额调整为14人,优秀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遴选名额不变(4人)。
特此公告
旺苍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