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全县人民文化体育生活,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号召,提高我县游泳馆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旺苍县游泳馆经营管理企业。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游泳馆位于旺苍县文体中心,总面积4200平方米,游泳池面积580平方米,系恒温25米X8道标准短池,并配有一个50平方米儿童池。游泳池设有男女更衣室近200平方米,水处理室近140平方米,急救室近12平方米,循环加热设备一套及游泳馆现有其它设备设施和功能配套用房。
二、经营管理要求
游泳馆开放时间每年不低于35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低于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开放期间必须按恒温游泳馆的标准进行开放,开放条件及要求必须达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游泳场所相关标准(文件号GB19079.1—2013)。
收费标准:成人票不超过30元/次,儿童票不超过20元/次,年票不超过2000元.
遴选的经营公司实行规范管理,自主经营,盈亏自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安全责任。
遴选的经营公司政府实行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贴,补贴金额逐年递减,第一年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三、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游泳馆)、卫生许可证、高危行业许可证,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照及相关的年检标志。
3、具有二年以上游泳池(馆)经营管理经验以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中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记录。现有2个以上游泳池(馆)的经营管理项目。
4、需提供公司经营场馆在职救生员证复印件5个,国家游泳体育指导员证书初级以上3个,同时提供为以上在职人员所缴纳一年的社保证明。
四、遴选方法
1、旺苍县体育局成立遴选小组。
2、对参选公司提供的资质进行核实认证。
3、对参选公司现有经营场所进行核实考察。
4、公开择优遴选经营管理公司。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必须提交第三条款中的所有证照、资料等。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旺苍县体育局 地址:旺苍县兴旺西路118号,报名联系人:杨力 联系电话:18783468585。
旺苍县体育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