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县2016年征兵工作的公告
旺苍县2016年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关心和支持国防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名,争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和抱负。现将我县今年征兵政策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非农户口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可放宽至21周岁,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至22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放宽至17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身高不低于
二、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支援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三、报名方式
四、体检时间
五、退役安置
按照义务兵每人每年6000元,士官每人每年7000元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符合服役满12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等条件的可安排工作;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大学生入伍相关政策
1.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新生,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金,标准为研究生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5000元、在校生4000元,专科毕业生4000元、在校生3000元。
2.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3.入伍后,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入伍后现实表现好的士兵,可以按程序提拔为干部。
4.退伍后,享受考研加分政策、免试读研政策、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优惠政策。退役后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当地政府的专项招录,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加分等优惠政策。省政府出台文件要求:注重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旺苍县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