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推进精准就业扶贫。严格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对贫困户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奖励;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补贴。1—8月,已帮助6123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人均收入达2.4万元,同比增长8.4%。
(2)关注重点人群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化就业服务,努力促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1—8月,城镇新增就业5905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98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75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4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3)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创业园区建设,建成规范化县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1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1个,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业园4个,成功举办首届“红城匠人”创新创业大赛。目前,累计实现新增创业主体6031户,创业带动就业22697人。(县人社局 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