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我县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7-10-20 17:07:01 浏览次数: 分享:

为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各种犯罪行为,加快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体系,10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中文带领视察组对我县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桂桦参加视察。

 

视察中,田中文一行先后来到大中坝“生态大道”、关门石水库“生态补偿基地”,实地视察生态修复补植情况,并通过观看专题片、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田中文指出,旺苍主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亮点纷呈,做到了打击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成绩值得肯定。

 

田中文强调,要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监督工作力度,为“绿色广元、康养之都”建设保驾护航。各级检察院和相关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新局面。要做到积极配合,无缝衔接,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和预防的职能作用,强化检察机关监督手段,发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主观能动性。要强化职务犯罪预防,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增强预防工作实效。要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近年来,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大生态、构建大政法,把生态文明理念主动融入检察实践,创新开展“绿色检察”工作,打造出“四大机制”,“三大行动”,“两大法宝”和“一大攻略”的“4321”“护绿”、“卫绿”、“补绿”和“播绿”的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应。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红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三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视察。(图/文:县新闻中心 唐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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