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近日,县人社局公布首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人社部门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等已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本次县人社局向社会公布3家涉及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企业,其中2家企业拖欠35名工人工资47.48万元,且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目前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1家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目前已受到人社部门行政处罚。
县人社局此次向社会公布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在全市尚属首次,不仅是社会监督助推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举措,同时也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诚信体系产生积极作用。(县人社局 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