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传播秩序和传播环境,确保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安全,播出安全和传输秩序安全,县广播电视台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文件提到违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
一、没有擅自变更播出机构台名呼号、出租、转让或与系统外机构合资,合作经营频道频率、播出时段,擅自扩大发射机功率、增加覆盖范围的行为。
二、没有违规开办频道,违规传输境外节目、违规传送来源非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违规插播广告的情况。
三、所播电视节目从正规的音像社和渠道购买的节目,不存在侵权盗播的现象。(县广播电视台 何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