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旺苍法院民一庭法官上门对一起相邻权纠纷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仔细的现场勘查及释法明理,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
陈某与魏某同是旺苍某小区的住户,两人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魏某在其楼层的露天平台上搭建了一间房间和花架、雨棚等构筑物,并种植了花草等植物,为了方便还修建了一个厕所。
魏某装修自己的露天平台为何会导致自己被楼上的陈某诉讼到法院呢?原来魏某的搭建物超高,最高处临近楼上陈某家的窗户,修建的厕所又与楼上陈某家的客厅相邻,陈某认为这些影响了自己住房的通风、采光,同时魏某更改了下水道管道结构,导致暴雨天气时雨水进入自己家中受到损失,更让陈某困扰的是噪音问题,因为魏某将房间改造成麻将室,夜晚陈某因噪音久久不能入睡。陈某多次找魏某、小区物管反映协商无果后,无奈之下陈某将魏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了解到法院立案庭曾试图就本案进行调解,但双方情绪对立,言辞激烈,调解工作并未成功,同时庭审中双方就现场情况并未有清楚明了的证据。法官认为若只是在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未必能解决当事人的问题,于是决定休庭到陈某和魏某居住的小区进行现场勘查。
法官到达现场后,详细的勘查了陈某的住房与魏某的露天平台,掌握实际情况后,找准双方矛盾的切入点,然后现场对当事人阐明法律,释明法理,结合自己曾处理过的类似案件进行以案说法。
在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后,魏某表示愿意与陈某协商处理纠纷,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方案,陈某最终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县法院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