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桂桦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剑、张国昌、陈三勇和组成人员共34人出席会议。副县长李安龙、县政协副主席何春晖、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斌、县检察院检察长邓海国列席会议。
会前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法制讲座。朱桂桦指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新之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对进一步培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依法依宪履职能力和贯彻落实好监察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关于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旺苍县东城片区红军城(城中村)棚户区及西城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旺苍县北部山区农村路网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县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决定。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办 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