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开始,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将分别进驻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含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县政务中心、县国投公司、张华镇、农建乡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分别在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含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县政务中心、县国投公司、张华镇、农建乡设置意见箱,在各被巡察单位设立信访接待点,受理反映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含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县政务中心、县国投公司、张华镇、农建乡党组织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受理反映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含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农业局、县委农工委、县政务中心、县国投公司、张华镇、农建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县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县农业局、县国投公司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141;电子邮箱: 18160087141 @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县委农工委、农建乡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241;电子邮箱:18160087241 @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对象: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含城市行政执法局、县环卫局)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541;电子邮箱:18160087541 @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对象:县政务中心、张华镇
受理举报方式:手机18160087641;电子邮箱:18160087641 @163.com。
中共旺苍县委巡察办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