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政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工作组召开年度会议,发布了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现场管理、服务投诉处置等三项政务大厅服务的国家标准后,县政务中心针对该项工作进一步做出了明确规范。
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按照国家标准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对24项必要要素和4项可选要素的表述进行了细化,要求服务指南语言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申请材料与兜底条款有示范样本,动态更新,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从提高窗口服务的便利性、规范性和改善群众的服务体验入手,对管理主体和职责、人员服务管理、空间管理、秩序管理、物品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文档管理、监督考核等进行了明确,为政务大厅现场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操作指南,有利于建立一个优质、稳定、统一的现场办事环境。
三是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处置。以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对各乡镇便民中心及代办站做了统一明确,为投诉处置工作提供了明确的遵循。(县政务中心 杜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