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麻英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抽调年轻干部充实到“扫黑除恶”办公室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任成员单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打击力度。
二、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群、宣传栏、标语口号、乡村“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强有力的宣传中央和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鼓励群众站出来大胆揭发黑恶势力,并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形成强大攻势。
三、强化协调配合。除加大宣传、召开专题会议外,该乡还建立了“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每月中旬召开由乡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学校、卫生院、各村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线索摸排。结合该乡实情,重点对全乡的“村霸”、“乡霸”等人员进行逐一摸排。同时,还对在脱贫攻坚项目推动工作中,故意阻扰工程施工的黑恶势力进行逐一摸排。对有利用宗族势力滋事倾向行为的家族进行说教与管控。
五、强化快查快办。严厉打击“乡霸”和“村霸”、宗族黑恶势力和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行为,严查“保护伞”问题。切实把打击“保护伞”与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一律快查快处。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或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同步查办、同立同破。对专项斗争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六、强化逗硬奖惩。乡党委、政府成立“扫黑除恶”工作督导组,对各村“两委”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的,对乡直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工作开展较好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麻英乡 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