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同志们: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针对当前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有关工作通告给你们。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支不支持、拥不拥护作为斗争准则,实现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及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结合起来,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二、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
通过3年集中攻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市场环境明显净化;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步骤
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打击“村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巩固工作成果,夯实社会基础,深挖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及其关系网、“保护伞”,继续深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十二类黑恶势力: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采取非法手段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3.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当利益的黑恶势力。
4.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5.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煽动群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装饰装潢、交通运输、物流快递、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矿产开发、砂场石场、渔业养殖、歌舞娱乐、车站码头、宾馆酒店等地区、行业、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强用水电,强接电视、网络信号,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7.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拐骗传”“枪爆刀”等严重破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8.以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借助“套路贷”“现金贷”“校园贷”,通过高利放贷、强立债权、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手段,从事非法资金募集和运营,危害公平竞争秩序的黑恶势力。
9.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组织“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逞强争霸、插手纠纷、强行索债、替人行凶的黑恶势力。
10.聚众堵门堵路、冲击国家机关和重点企业等扰乱正常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拒法律法规实施的黑恶势力。
11.在网上实施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行为的黑恶势力。
12.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境内人员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勾结,散布恶意攻击党和政府言论,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途径及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县扫黑办统一印制了《关于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张贴到所有村社,各地各部门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县委政府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有价值线索给予500-20000元的奖励;政法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必须逐一核查,及时反馈;对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亲属等,要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坚决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行为。广大群众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或者受到黑恶势力危害时请向县扫黑办举报,县扫黑办设在县委政法委三楼,举报电话4202208,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5202168。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个步骤、各个环节都将接受人民的监督和社会监督,打击成效接受人民的检验和评判,专项斗争的最终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希望同志们紧盯身边的黑恶问题和社会乱象,发现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检举报告,让黑恶问题和社会乱象无处藏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旺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