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明“八条纪律”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战的通知》(旺委〔2018〕97号)文件要求,双汇镇进一步严明“八条纪律”:
一是严禁频繁开会。逗硬实行会议管控制度,该镇党政办加强统筹、管控和审批,减少全镇性会议频次,缩短会议时间和精简参会人员,全镇性的大型会议,原则上时间控制在3个小时内,镇党委会、干部例会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个小时内。严禁召开未经审批、无实质意义、以会贯会的会议。
二是严禁工作随意。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各村不得随意调整更换村、社干部,各驻村工作队不得随意调整更换驻村工作队队员,各帮扶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更换结对帮扶人员,确保脱贫攻坚队伍的稳定性。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各驻村工作队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不得“走读”。各驻村工作队人员应严格执行吃、住在村的纪律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严禁不假离村和外出。各村党支部书记要逗硬据实进行考勤登记,月底签字盖章提交镇党委。
三是严禁不服安排。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各驻村工作队以及全镇党员干部要严肃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听号令、不服从安排。
四是严禁应付了事。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对镇党委、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不得降标准、打折扣、做变通、走过场,马虎了事、应付交差,更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拒不执行。
五是严禁推诿扯皮。各级党员干部对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管是主要负责的,还是协助落实的,都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履职尽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推诿、扯皮,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更不得失职渎职、贻误工作。
六是严禁形式主义。各级党员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中,要坚持切实、务实、真实和实效的工作作风,不得搞花样、造盆景、垒大户,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
七是严禁弄虚作假。各级党员干部在完成上级安排部署和脱贫攻坚任务中,要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
八是严禁欺上瞒下。各级党员干部要本着忠诚老实、表里如一的工作品质,不得说一套、做一套,表态多、行动少更不得阳奉阴违、欺哄组织、欺瞒群众。(双汇镇 周仕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