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机构改革转隶职责165项
编辑:王珏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9-03-14 08:53:03 浏览次数: 分享:

本报讯(曹九 记者 林凌)按照中央要求,我省省级机构改革已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记者日前从省委编办获悉,本轮改革中,省级机构总计转隶职责165项,划转行政编制553名,转隶和划转事业编制的单位37个,划转事业编制1800余名。

这次省级机构改革转隶职责大大超过以往。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此大的调整规模,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坚决理清部门权责关系,构建职责边界清晰、运行更加高效的党政治理体系的决心和信心。在改革中,我省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重点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同时,推进政事分开,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改革后,部门间职责交叉重叠、边界不清等“顽疾固症”基本得到根治,涉改部门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回归机关。

本轮机构改革,我省坚决落实党中央明确的限额管理要求,将省本级党政机构总数控制在规定的60个以内,行政编制相应减少。改革后,省本级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省委机构17个、政府机构43个,比改革前减少1个。省直部门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比改革前减少约0.26%。机构数量和行政编制数量的减少,进一步减轻了省级财政负担,有利于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转移到其他重点和关键领域,产生“精兵简政”的效益。

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是党中央对本轮机构改革的明确要求。我省结合实际,全力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瘦身”和“健身”。一方面,健全和优化了省委审计委员会等7个省委议事协调机构,撤销调整了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省委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整合了工作力量。另一方面,在大幅精简议事协调机构的同时,省委编办正研究起草《四川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拟作为党内法规长期实施,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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