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旺苍中学、东城中学、旺苍职业中学、博骏公学等学校食堂、商店进行了食品安全大检查。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职责。该局在收到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并邀请该县检察院和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程监督,对县内多所学校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学校食堂、学校商店,对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供货渠道、餐饮具消毒、食品加工流程、人员健康管理、食材原料库房、三餐留样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督促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据介绍,县人民检察院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始终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纳入重点监督管理范围,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达成共识,合作检查将形成常态化,助力守护莘莘学子“舌尖上的安全”。(县检察院 党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