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我县在县检察院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米仓山腹地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
会上,与会15家单位根据《刑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司法执法协作机制合力加强米仓山腹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变成产业发展的实体形态,加大对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力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生态环保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会议强调,召开此次联席会议,旨在进一步加强四地跨区域生态司法执法协作机制,不断扩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参与范围,推动米仓山腹地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深入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据了解,米仓山腹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毗邻四川旺苍、南江,陕西宁强、南郑四个县区,区域内有旺苍县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宁强汉水源和汉中黎坪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是生物多样性的基因库,也是深藏原生态旅游资源的富集地。近年来,我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以绿色发展为主线,绿色检查“4321”工作模式受到各级领导好评,全县以协同发展为抓手,着力打造“天下米仓,康养旺苍”品牌,加快建成川陕甘渝重要生态康养旅游区,带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
会上,与会人员就米仓山腹地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交流发言。
省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县领导胥勋雷、陈三勇、徐松柏,四川省旺苍县、南江县和陕西宁强县、南郑区的检察院、森林公安、水务、保护区管理局(组、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图/文:县新闻中心 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