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之飏)6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已向我省紧急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亿元,支持长宁6.0级地震灾区政府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财政部要求,地方有关部门要管好、用好中央补助资金,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