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非参公事业单位车改8月全面收官
编辑:王珏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9-07-22 08:25:11 浏览次数: 分享:

本报讯(记者 钟振宇)自2015年底以来,我省已相继完成除藏区外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非参公事业单位车改进程如何了?717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我省省市县三级非参公事业单位车改任务将在8月全面收官。

根据中央顶层设计,非参公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据介绍,事业单位车改模式不同于党政机关的车改政策,对事业单位参改人员以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办法实施车改。这种方式避免了普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改革倾向,这是中央对事业单位车改设置的一条政策红线。

去年4月,我省出台《关于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一年来,通过从严核定保留车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取消车辆等工作,省、市、县所属各级事业单位车改任务已基本完成。个别县(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尚未完成事业单位车改取消车辆处置工作,目前正在“冲刺”推进。按照中央要求,到今年8月底,省市县三级需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车改各项任务,包括取消车辆应当全部处置到位,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事业单位车改取消车辆原则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经评估无使用价值的车辆可作报废处置。保留的车辆,一般情况下只能用于参与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保密、机要通信等业务,参加重要会议活动或到基层开展重要调研等。同时,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保留车辆一律实行标识化管理,统一喷绘公务用车标识。

为确保8月底全面完成事业单位车改任务,717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关于建立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事业单位车改进展情况周报制度的通知》,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车改收官阶段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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