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研究审议相关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桂桦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6月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我县茶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我县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作出了相关决定。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领导吴健、李剑、张国昌、陈三勇、何春晖,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基层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图/文:县新闻中心 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