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9-09-24 11:58:42 浏览次数: 分享:

中共旺苍县红十字会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816日至20188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201911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方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修定和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将中心组学习人员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款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全会精神等内容。二是制定县红十字会“三重一大”及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规范管理。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和党章赋予支部委员会的职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和职责。对支委会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制定支委成员分工文件。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积极引导干部爱岗敬业,要有进取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为群众服好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作好表率。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按时开展党员评议,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双报到和“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做到活动有图片、有记录。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班子建设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告知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进一步细化,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落实责任分工。三是继续巩固“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成果,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管,对违纪违规的现象从严处理。四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木门爱国教育基地,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和职责。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县红十字会采购制度》、《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制度》及《县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进行学习,严格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报批。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规进行学习,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意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照。三是继续深化作风纪律建设,将作风纪律纳入干部绩效目标考核,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党纪法规学习,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五、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广元市非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办法(试行)》,“十要十不准”行为准则和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十条禁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从严加强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管理服务。二是始终坚持脱贫攻坚为第一要务,红会每月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对上月工作作出总结,安排部署下月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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