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镇:“四加强”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全力护航区域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20-02-25 16:38:39 浏览次数: 分享: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近14日内来自或到过湖北省、浙江省温州市和我省甘孜州道孚县的人员,与新增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和复工复产需要返回的,一律到指定地点隔离或实行居家隔离。对近14日内来自浙江省其他市和湖南、江西、北京、重庆等其他重点疫区人员,一律实行登记管理,如实报告有无发热、干咳、乏力症状。

二、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村(居)人员凭证出入,非本村(居)人员,除探视配偶、父母、子女,照料病人、残疾人、失能人员,以及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人员和车辆以外,其他人员、车辆禁止入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地一律凭证出入,坚持“疫情不解除、排查不结束”。

三、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管理。疫情没有解除前,禁止扎堆聚集、走亲访友、串户串门,禁止举行广场舞、篮球等群体性文体活动,禁止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打麻将、纸牌等娱乐活动,禁止举办各类商业商务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商业网点管理。对进入商场、超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人员,一律凭身份证件、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进入。所有餐馆用餐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总客容量的三分之一,雅(包)间实行隔座就餐,堂食实行隔桌隔座就餐。室外茶座、摊位外围边缘保持1.5米以上距离,佩戴口罩。加强环境消杀,落实专人做好公共区域消杀工作,加强垃圾的收集和清运。(金溪镇  杨生瑞)

主办:中共旺苍县委 旺苍县人民政府 电话:0839-6213300
蜀ICP备202101108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102000001号
网站管理: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四川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