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2号)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20-06-16 10:07:21 浏览次数: 分享:

 

(第32号)

14天内从北京市来(返)旺人员,一律到所在社区(村)登记,接受2次核酸检测。

旺苍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旺苍县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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