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政策保障。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落实全县60岁以上的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联合卫健、交通等部门为老年群体补贴发放、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维权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待保障服务。
二是夯实养老基础。实施公(民)办养老,建成使用养老机构14所,设置床位1460张,集中供养620人,建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51个,为6900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重点从服务资质、服务人员素质、规范服务管理、医疗卫生服务等20余项指标进行专项检查,有效整改设备设施老旧、服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等问题。(县民政局 陈琼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