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眉灵何浩源)11月25日至26日,四川省加快构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现场会在广安市邻水县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将评比“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并对获评示范市给予奖励。
2017年以来,我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以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前,已成功创建10个全国示范县、45个省级示范县,国家级示范县总数居全国第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的通知。据悉,以省政府名义来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评定,四川是全国首个。
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扶贫开发局共同评定,且每年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资格复核。获评省级示范县和示范市的,省级财政将分别给予1000万元、2500万元的奖励;获评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的,省政府将按照国家支持政策进行配套奖励。
现场会提出,我省“十四五”农村公路工作,要重点做好补短板与提品质、强管养与促发展、保出行与强服务、示范创建品质提升与规模扩张等“四个结合”,着力加快构建广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等“八大体系”。
副省长杨洪波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