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旺苍县人民法院普济法庭的法官将法庭搬到了旺苍县三江镇分水村,为赵某、李某夫妻离婚纠纷案件上门开庭。
原告赵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李某多年前因务工受伤导致双腿瘫痪,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由赵某照顾。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面对生活压力,双方逐渐产生矛盾。2018年,赵某便外出务工至今,现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
考虑到李某行动不便,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在被告李某家中开庭,以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被告李某情绪较为激动,承办法官一边耐心释法明理,一边安抚被告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原告赵某当庭向被告李某支付困难帮助费3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中,普济法庭充分发挥法庭前言哨所优势,开展案件巡回审判,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切实做到了司法服务“零距离”,这也是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旺苍法院 杨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