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合上级相关要求和本级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工作情况,提请县政府修订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二、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程序,压实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结合修订后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县区内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培训会,重点阐述了建设项目的审计程序,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托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自行做好对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核,规范建立决(结)算审核项目管理档案。
三、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报送的项目竣工决(结)算情况,对送审金额大、核减率异常;存在社会不良反应;涉及重大民生建设;存在设计变更投资额增加较大未审批等现象的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严格落实项目审计复核程序,提高审计质量。(旺苍县审计局 刘建晖 范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