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37元,同比增长11.56%,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478元,增长11.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1.3%;人均经营净收入2570元,增长9.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8%;人均财产净收入212元,增长20.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人均转移净收入3577元,增长12.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0%。(旺苍县统计局 杜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