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始终坚持巡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把作风纪律建设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严防巡察“灯下黑”,确保巡察“利剑”不玷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巡察工作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巡前培训 教育明纪守规
“巡察干部始终要把政治规矩和纪律作风摆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好巡察干部队伍良好的‘铁军’形象”,在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干部培训会上,巡察办主任雷洁琼强调巡察工作纪律。
每轮巡察进驻前,不管是集中培训,还是各组分散学习,作风纪律都是巡察干部的“必修课”。巡察组长是本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提要求、学法纪、签承诺,给每位干部打好预防针、上好纪律课,切实增强了巡察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通过学习培训,我才知道巡察有这么严格的纪律要求,这也给我以后的工作敲响了警钟,”抽调的巡察专员纷纷表示不虚此行。
结合干部作风纪律整顿和党史教育活动,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利用巡前培训和每周一例会,学习作风纪律31次,为巡察干部头上带上了“紧箍咒”,筑牢思想防线不放松。
巡中提醒 筑牢思想防线
巡察期间,充分发挥党小组、组务会监督促进作用,组长对巡察干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巡察干部严守巡察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做到作风正派、纪律严明、忠诚干净担当;对巡察工作廉政风险点,巡察干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面提醒、及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促进巡察干部廉洁自律。
巡察办负责人、督办股经常深入巡察组调研督导,及时提醒巡察干部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办事,严守职责边界,严禁超越权限,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传导严的主基调、严的高标准。10月,巡察办负责人先后两次深入粮食领域购销系统专项巡察现场开展调研,再次重申巡察纪律。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干部群众对巡察干部的监督,一经发现巡察干部有违纪行为,立即收回巡察授权并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巡后评估 接受群众监督
县委巡察办制定《旺苍县巡察干部作风纪律后评估机制》,将巡察人员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巡谋私、超越工作权限和泄露巡察秘密等纪律作风问题列入巡察组工作情况质效评估标准,强化制度约束。
每轮巡察结束后,立即启动评估程序,采取领导小组考察评、被巡察单位民主评、巡察组干部相互评的机制,由巡察办汇总分析、综合评价后呈送领导小组审阅,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晋职晋级和继续使用等重要依据。对作风纪律不强的同志,调整出巡察人才库,并通报至原单位;对情节较重的,经巡察办研究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规处理。该机制实行以来,强力约束了巡察干部行为规范和作风纪律,尚未出现在评估中受到处理的人员。(县委巡察办 姜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