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旺苍法院按照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冬日融冰、护民生执行专项行动启动仪式。
上午9点30分,在旺苍法院法治广场上,63名干警迅速集结完毕、16辆警车整装待发。
“出 发”
随着党组书记、院长徐沛隆一声令下,各行动小组按照前期摸排情况和预定方案,迎着蒙蒙细雨直奔执行一线,旺苍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暨冬日融冰、护民生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执行现场一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何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张某与何某于2015年1月离婚,双方商议其子随张某生活,何某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由二人共同负担。其后,何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2020年5月张某将何某诉至我院。判决生效后,何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21年5月,张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做工作,双方达成和解,何某同意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支付。但这之后何某仍拒不履行,视法院裁判文书为一纸空文。执行活动开始后,执行局干警来到被执行人何某工作单位,由于其在外地,无法强制拘传,执行法官遂与其单位领导沟通交流,其单位予以坚决支持,迫于专项行动的强大震慑力,何某于当天向张某支付20000元,双方协商剩余部分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付清。
执行现场二
2017年11月,薛某驾驶登记在索某名下的摩托车将杨某撞伤,致其十级伤残,我院于2019年9月判决索某在120000元交强险保险限额内承担薛某的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索某一直拒不履行。2019年12月,杨某向我院提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住房后,薛某陆续向杨某支付案款五万余元,但索某依旧拒不履行。2021年2月,我院对其采取强制拘留。经查,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我院依法对其采取"限高"等措施,并继续对其做思想工作。11月16日,我院将此案列为该次专项行动案件。当日,执行法官再次将索某拘传至法院。回院后,执行干警为被执行人提供午餐,并利用就餐时间释法析理,在强制措施的威慑和人性化的关怀下,最终,被执行人索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由索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首日执行战果
启动仪式当天,共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45702元,其中现金20000元,拘传3人,查封房产2套,线下查控30000元,划扣银行存款95000元,支付6案案款合计641641元。
现场邀请了县委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媒体记者等现场监督见证,切实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民生无小事,执行暖人心。下一步,旺苍法院将继续以“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工作目标,保持执行力度不减,强化执行公开,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雷霆万钧之势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违法行为,在凛冽寒冷的冬日为胜诉当事人送去温暖,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旺苍县法院 莫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