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4月1日,旺苍县检察院依托建立的米仓山茶保护机制,在旺苍第十二届米仓山采茶节暨广元市第二届茶产业职业技能竞赛即将开幕之际,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茶产业技术研究所开展“茶业保护法治宣传周”活动,立足职能帮助茶农解决在茶叶生产及销售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助力茶产业发展。
活动中,宣传队伍在“米仓山茶”主产区木门镇、高阳镇、五权镇场镇及茶园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置宣传点,分发民法典、商标法、“涉茶知识产权保护”等常见常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加强以案说法,就常见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罪名,列举典型案例,采取大白话说法、小案例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为群众送上一份法治“大餐”。
县检察院考虑到场镇人流量大,仅靠发放宣传单作用有限,采用大喇叭播放录音的方式,说普通话、讲宣传事,让老年人听得清、“读”得懂。
针对群众提出的“用产在别的地方的茶叶,冠以‘米仓山茶’销售可不可以?”等问题,普法人员告之“当然不可以,‘米仓山茶’是区域公共品牌,冒用‘米仓山茶’品牌不仅仅是侵权问题,严重的还涉及犯罪。”
“米仓山茶”保护机制建立两年多来,通过定期不定期、持续的法治宣传教育,茶农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种子在茶农心中生根发芽。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在服务保障“米仓山茶”产业上深耕细作,加大对涉茶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米仓山茶区域品牌保护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护航全县茶产业稳定发展。(旺苍县检察院 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