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旺苍县拟推荐2016-2020年全市普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宣传部、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16-2020年全市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广司〔2022〕1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荐在2016-2020年普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评选表彰程序,经过认真审核、遴选,最终确定了10个拟推荐全市普法先进集体和10名普法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情况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2.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起到2022年5月25日止。
3.公示联系部门:旺苍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通讯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县司法局。
受理电话:0839-6203301;电子邮箱:wcyfzxb@163.com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 旺苍县司法局
2022年5月20日
旺苍县拟推荐2016-2020年全市普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行政审批局
县融媒体中心
县税务局
东河镇
嘉川镇
白水镇
二、先进个人(10名)
梁子隆 县委办主任
侯春花 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主任、县法学会秘书长
张 琴 县教育工会主席
徐斌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季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红梅 县审计局局长
杨晓峰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母松灵 张华镇党委书记
向 欣 木门镇党委书记
吴桂芳 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