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29亿元,同比增长0.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23亿元,同比增长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5.06亿元,增长0.3%。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41.51亿元,同比下降0.1%,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0.1亿元,增长19.2%;餐饮收入10.78亿元,增长1.2%,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餐费收入0.1亿元,增长50.5%。基本生活消费稳定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3.0%、7.1%。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3亿元,同比下降13.4%。其中,商品零售3.75亿元,同比下降13.3%;餐饮收入1.0亿元,下降13.5%。(旺苍县统计局 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