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委党校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王珏 来源:旺苍县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22:58:49 浏览次数: 分享:

中共旺苍县委党校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年4月18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四方会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问题

1.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中学习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推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二是召开校委会研究成立了中共旺苍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并研究了《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了学习中央省市县重要精神的制度保障。三是组织专职教师开展教研活动4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了省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进一步领会了精神实质,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融入课程体系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2.学习传达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校委会和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并研究和安排部署了贯彻落实相关事宜。二是召开了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重要讲话精神,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召开校委会和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并研究和安排部署了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四是2023 年干部培训办学计划已经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并印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精神纳入年度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

3.无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研究成立了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县委党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旺委宣〔2023〕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我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根据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重要讲话精神,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问题

1.咨政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教研活动4次,全面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与会教师并就学习内容开展了研讨交流,有效确保了党校教师学懂弄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二是根据省委党校、市委党校拟定的课题选题方向,组织专兼职教师深入乡镇、部门以及县内重点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申报课题立项,申报省委党校一般课题14项,市委党校重点课题1项,市委党校一般课题10项。三是根据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制定了年度咨政重点和工作计划,大力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党献策,咨政调研报告《“中红军城”红色资源融入基层党建工作路径研究》《“两项改革后”镇村闲置公有资产盘活利用调查研究》于2022年11月18日、22日先后获得县委副书记、县长杜非同志签批,《旺苍百亿茶产业集群建设背景下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策研究》《乡村振兴背景下旺苍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于2023年4月3日获得副县长林佳同志签批。四是校委会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工作任务》和《校内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将科研咨政工作纳入专职教师基本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干部培训单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县级党校主体班班次办学规范(试行)》(川组训〔2020〕30号)文件要求,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市委党校的精心指导下,广泛征求县级各部门意见,制定了2023年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办学计划,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已将2023年干部培训办学计划印发至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二是2023年干部培训办学计划,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拟定了与需求相符的培训内容,有效确保了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围绕中国红军城、木门军事会议会址、东凡现代农业园区、大茅坡现代农业园区、川陕苏区红色交通线等现场教学点打造了《初心如磐信至坚——巾帼英雄张琴秋的不朽人生》《黄茶富民奔小康——木门产业振兴之路》等特色微党课,并将现场教学纳入培训班课程设置,丰富了干部培训课程形式和内容。四是完成2023年科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课程设置研讨式教学比例达到1/5。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方案已完成制定,增加课前工作实践案例交流和课后读书分享环节,增加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等课程。五是将课堂上的研讨交流情况纳入课后评价内容,参训学员以问卷形式匿名对教师授课、教务、后勤管理及课程设置进行评价,并及时梳理评价结果,不断优化教学管理。

3.对片区分校作用发挥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关于印发<广元市规范乡镇(街道)党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广组训〔2022〕37 号)要求,结合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联合县委组织部印发了《旺苍县规范乡镇党校建设实施方案》,将东河镇、嘉川镇、白水镇等七镇纳入县委党校统一办学,保留原木门镇、三江镇、国华镇、英萃镇等四个中心镇、重点镇、特色镇县级党校乡镇分校的牌子,规范了乡镇党校建设。二是召开了校委会,研究了专职教师任乡镇党校专职副校长的推荐人选,兼职副校长主要负责对分校干部教育培训进行业务指导和教科研工作。三是将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基层党员培训班由乡镇分校承办,充分发挥了乡镇分校作用。

(三)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重视”的问题

1.套用其他单位文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2018年、2019年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结合党校工作实际,重新印发了《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度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内容。二是校委会就套用其他单位文件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对文件的撰写和审核提出了工作要求。三是校委会修订完善了《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倒查制度》,规范了文件审签程序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2.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认真总结分析了校内开展扫黑除恶的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二是按照2021年度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结合党校实际重新印发了《2021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计划》。三是按照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求,结合党校工作实际开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教育活动和反邪教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1.分析研判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专题研究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审定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了党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召开了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保密工作。

2.学习平台运用不好。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与学习积分低于7000分的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学习强国平台的运用提出了要求。二是办公室坚持按照宣传部关于学习强国平台运用的要求及时督促干部职工使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每月学习强国平台学员活跃度均未被宣传部通报。三是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作为了每月优秀干部评选参考内容之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研究部署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专题研究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和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召开了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判会,分析研判了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第二季度工作重点。三是制定了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

2.工作安排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就工作照搬照抄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严格要求拟稿人员不得照搬照抄其他单位文件,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文件,并逗硬执行《办文、办会、办事制度》。二是校委会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并根据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二)关于“巡察整改有差距”的问题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废止了《培训管理实施办法》(旺委校〔2018〕25号)。二是根据县委关于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校内目标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目标管理考核奖惩。三是发放的慰问金5200元,已收回并存入校基本账户,作为本单位办公经费使用。

2.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关于印发<“五好”创新工程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实施“五好”创新工程保障措施(试行)><实施“五好”创新工程精品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广委校通〔2022〕51 号)文件精神,推进“五好”创新工程工作。二是新闻类信息费奖励1540元,已收回并存入校基本账户,作为本单位办公经费使用。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有欠缺”的问题

1.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旺苍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旺苍县乡镇和部门“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修订)》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出差和超范围、超标准的开支均不予报销。三是校委会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四是多报销差旅费1584元,已收回并存入校基本账户,作为本单位办公经费使用。

2.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就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公务接待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严格执行《旺苍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旺苍县乡镇和部门“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修订)》等文件规定,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三单合一”。

3.违规发放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关于印发<“五好”创新工程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实施“五好”创新工程保障措施(试行)><实施“五好”创新工程精品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广委校通〔2022〕51号)文件精神,推进“五好”创新工程工作。二是发放的科研成果奖励8300元和新闻信息奖励1540元,已收回并存入校基本账户,作为本单位办公经费使用。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1.文风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修订完善了《机关办文、办会、办事制度》,规范了文件签发程序。二是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文件的撰稿和签发进行了培训,对办公室文件印发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补充完善了《202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2021年度思想文化宣传暨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文件审签稿。

2.只出制度不抓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修订完善了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废除了不符合工作实际的部分制度。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集中谈心谈话会,集中学习了修订后的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制度,督促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各项制度。三是完善了校委会议事规则,校委会成员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委会提交议题,校委会根据议题收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校委会研究解决。

(五)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就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对公务接待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补充完善了公务接待审批单和相关报账资料。三是校委会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报账流程并在报账过程中严格执行。

2.大量使用现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二是召开干部职工会,就出差使用公务卡结算提出了要求。三是召开校委会研究了现金使用范围,并严格执行。

3.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工会经费专账,严格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三是根据工会会员会费收缴要求,收缴工会会员会费4394元。四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签批程序和工会经费使用范围。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例行节约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旺苍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旺苍县乡镇和部门“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修订)》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过紧日子”相关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节约意识。二是向县政府报告了欠债情况,县政府要求县财政局对遗留问题逐年化解。三是建立债务解决明细台账,积极对接县财政局逐年解决。四是积极依托旺苍红军城教学基地,开源节流,增强党校造血功能,尽量减少日常费用开支。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校委会专题研究了年度党建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党建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召开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了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三是建立了党建责任清单,明确了支部书记、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2.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规范了2018年至2021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更正了不符合本单位的表述。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3次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带头,普通党员积极参加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1.入党材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了4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材料。二是1名入党积极分子以书面形式向支部进行了检讨,支部副书记代表支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支部副书记会同组织委员督导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落实情况1次,入党积极分子均按要求进行思想汇报。四是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了《党章》。

2.会议记录涉嫌造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7月27日和2019年7月29日两次支部会议情况进行了核实,已更正。二是召开支委会,责成相关人员完善相关会议资料。三是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的工作要求,务实推进党员发展工作,5名入党积极分子年度内拟确定2名为发展对象。

(三)关于“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干部任免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选人用人相关要求,重新印发《关于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报告》,并报组织部备案。二是根据“三定方案”要求,向县委推荐了拟任校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已批准任职。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县委编办2022年编印的《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汇编》,严格执行各类法规政策。

2.师资队伍建设层次亟待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分类建设要求,会同县人社局优化了岗位结构,专技岗位高、中、初比例达到4:4:2,增加正高级岗位1个。二是加强职称评聘工作,年度内计划聘任高级讲师1个、中级讲师1个,评定中级职称1个,新进助理讲师1人,畅通优秀教师晋升渠道。三是加大师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专职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积极“为党育才、为党献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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