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为持续推进长江禁渔工作,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生衍繁殖,维护水域生态环境,3月1日,我县启动春季禁渔即“护渔百日”工作。
(一)落实禁捕宣传责任。按照上级要求和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职责,编制“护渔百日”行动方案,细致部署禁渔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
(二)营造浓厚禁捕氛围。在各乡镇、村(社区)、农贸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加大禁渔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禁捕通告5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40余条,书写标语10余条;通过广播、微信、QQ、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县农业农村、县检察院、县公安、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防联控,通力协作,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积极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办案机制,常态化开展禁捕联合执法行动,消除各类非法捕捞隐患,有效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多样性,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启动仪式在全县23个乡镇同步进行。(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李剑锋 李兴林 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