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9日,县级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县委书记唐文辉谈认识体会并作结业讲话。他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深刻把握纪律规矩的严肃性、纪律建设的系统性、约束保护的统一性、遵守纪律的自觉性,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县委副书记、县长杜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俊科,县政协主席张健,县委副书记李放参加读书班。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相结合的形式,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书班期间,大家结合实际开展个人自学,参加读书班的同志分别发言,谈认识体会和下一步打算。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接受了一次全面的纪律教育,经受了一次系统的理论熏陶,经历了一次深刻的精神洗礼。大家一致表示,将运用好本次读书班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改结合,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
唐文辉在谈认识体会时指出,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对党忠诚。《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将“两个维护”的要求体现在新修订《条例》内容的方方面面。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时时处处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强化组织意识、始终听党指挥。《条例》把“四个服从”细化具体化,列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着力引导党员干部摒弃好人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组织光明磊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约束的关系,推动全县上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为旺苍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廉洁纪律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必须在遵规守纪中筑牢思想防线,永葆清廉本色。《条例》强调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好用好廉洁纪律,既要守好廉洁底线,更好掌握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又要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公私分明、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群众纪律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坚守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宗旨。《条例》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顺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将新时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将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和性质宗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将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方方面面,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履职担当尽责、敢为有为善为。《条例》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清晰划出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进一步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就是要推动党员干部正确履职、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工作自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扛起使命责任,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善作善为,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必须在遵规守纪中陶冶道德情操、做到一身正气。《条例》对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明确规定了相应处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严格的生活纪律来要求和管束自己,时刻保持着正派健康的生活情趣和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读书班结业式上,唐文辉强调,要聚焦学习重点,抓好理论武装,抓实学习任务,抓深学习研讨,讲好纪律党课,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检视整改,严格对照《条例》自省、自查、自纠,注重融会贯通,深化警示教育,抓好检视整改,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注重实际实效,确保走深走实,突出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要强化统筹兼顾,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县“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参加读书班,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读书班。(图/文:旺苍县融媒体中心 马子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