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亿元,同比增长8.4%,较上月提升0.2个百分点,增速高全市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
1-5月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23亿元,同比增长7.2%,较1-4月提升0.3个百分点,增速高全市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三。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2.78亿元,同比增长6.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45亿元,增长8.0%。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20.08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商品零售额595.6万元,增长12.3%;餐饮收入5.14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餐费收入163.8万元,增长266.4%。基本生活消费持续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5.4%、28.3%。(旺苍县统计局 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