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低保有力保障。结合我县城市低保救助管理现状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工作机制,启动了城市低保分类分档救助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城市低保分类分档管理工作前期调研已结束,并形成了调研报告。2024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631.85万元。其中农村低保20508户26239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889.45万元;城市低保4793户838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42.4万元。
二、特困供养有序推进。全县现有城乡特困保障对象2145人(城市特困162人、农村特困1983人),其中集中供养578人,分散供养1567人。截至6月,累计发放供养救助资金923.859万元。同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困供养金管理使用情况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供养资金管理使用,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三、低收入人口监测常态开展。对2024年新增的返贫监测户75户255人进行全覆盖入户核查,落实帮扶措施,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26人,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2人,对因病、因灾以及刚性支出较大的27人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旺苍县民政局 刘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