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提级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3日至4月1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7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提级巡察意见。11月11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四方会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8月26日,修订了《全县公安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严格贯彻落实。7月下旬以来,召开党委会议6次、支部(委)会议20余次,会前均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三是强化教育培训。8月28日,组织在家局领导,全体在家民警、工勤召开了“第一议题”专题教育培训会,充分认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性,确保入脑入心,不打折扣。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7月下旬以来,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周三夜学”、业务培训、会前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上级公安机关重要会议精神。二是有序学习研讨。按照《2024年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计划,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党纪学习教育等要求,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入开展研讨,坚决防止理论学习表面化、形式化。8月以来,开展学习研讨3次。三是规范过程管控。明确专人负责党委会议会前学习内容筹备,原则上每次不超过5个,规范会议内容记录,务求详实规范,做到有方案、有过程、有资料。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学习走深走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8月份,修订完善了《旺苍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要求中心组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和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丰富学习内容,促进学习转化。二是开展集中研讨。中心组成员按照学习计划,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积极开展研讨。8月以来,开展学习研讨3次,形成调研文章3篇(累计完成8篇)。三是宣讲全会精神。7月下旬以来,重点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开展了学习,局领导也深入联系所队开展集中宣讲和学习指导,推动了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截止9月底,共发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读本32本,宣传提纲32份,开展宣讲10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关于“履行核心职能职责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1.打击刑事犯罪高压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办案能力。通过召开工作会、成立专案组、适时研判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统筹研究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刑侦基础,整合资源手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担当。8月以来,专题研究刑侦(专案)工作5次,开展“周三夜学”11次,“每周学法”10期,参加公安部举办“刑侦小课堂”2期,开展刑侦法治微课堂1期。二是开展专项攻坚。7月份以来,共抓获逃犯15名,劝投境外逮捕在逃历年逃犯1人;全局移送审查案件数53件,移送审查人数109人,案件侦破数量、抓获人数环比去年大幅度提升。2024年,电诈案件损失金额418万元,同比下降62.17%;传统侵财破案率同比去年提升15.61%,侵财犯罪打击成效显著。三是严格督导考核。7月下旬以来,对破案打击、重点行政案件查处等刚性目标完成情况通报3次,进一步加压加责,全力提升打击效率。
整改进度:已完成
2.执法办案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业务教育培训。7月下旬以来,举办法治微课堂2期,在县局网页发布每周学法3期,参加培训民警300余人次,民警执法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获赠群众锦旗13面。二是严格执行审核制度。认真执行法制员、部门分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法制民警和局领导案件五级审核制度,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加强案件考核评议。县局采取定期网上交叉评查、专项评查、办案所队自查等方式,对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核评议,7月下旬以来,开展案件集中考评1次,抽查考评案件67件,其中经考评得分75分以上案件66件,75分以下考评不及格1件,对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对不合格案件进行了督促整改,促进全局执法质量提升。四是探索办案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民警执法办案积分考核制度(试行),旨在对全局民警主办和参与协办的案件从实体、程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和加扣分,作为对民警年度执法办案工作考核评价和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目前该执法制度尚处于起草阶段。
整改进度:已整改。
3.维护社会平安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托“四川E治采”微信小程序和建立的重复警情治理六项机制,形成了多部门联动管控合力,乡镇村(社)、派出所,以及其他社会用户可通过“四川E治采”微信小程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通过发送《社会风险隐患提示函》,督促属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化解稳控,严防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7月中旬以来,“四川E治采”用户排查上报各类矛盾纠纷292起,派出所工作中排查矛盾纠纷694起,化解655起,化解率94.3%,推送风险提示函25期。二是持续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对危化物品、民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全县监督检查民爆企业21家,监督检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11家,排查风险隐患50余起;三季度开展交通专题宣传27场次,查处酒驾123起、无证驾驶229起、货车超载371起、未佩戴安全头盔32起、载客汽车超员25起、疲劳驾驶6起、扣押无牌车辆42辆、强制报废车辆6辆。三是强化了新业态管理。不断加强无人机、网约房、未办证民宿等新业态阵地管控,依托现有的信息系统,强化实名制登记管理,加强日常宣传、巡查和暗访,持续做好摸排和登记,消除监管盲区。截止9月底,全县共登记无人机28驾,旅店91家,积极维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稳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
4.服务营商环境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助”基层治理模式。目前已为全县23个乡镇选派乡镇警务助理25名,257个村(社区)选派警务助理257名,组建义警1425名。同时,全面开展警务助理、义警业务培训,全力辅助派出所民警工作,现警力无增长情况得到改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风险源头管控工作明显加强,协同推进基层治理更有力。二是“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取得良好成效。在全县12个派出所推行“一室两队”警务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派出所警务运行模式,警务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辖区治安、刑事案件大幅下降,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三是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稳步推进。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推出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办证上门等个性化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整合窗口资源,实现公安窗口“一窗通办”,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自7月下旬以来,公安窗口共办理业务1.5万余件。四是持续打造更优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元市政法系统服务保障“拼经济、比发展”二十条措施》等要求,强化警企联动,与30余家企业建立了联动机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科学合理规划和实施公安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了无事不扰、有事即到。自7月下旬以来,走访企业40余家次,收集企业需求和意见建议9条,整改9条,查处涉企违法案件3件,行政拘留3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够有力”的问题
1.“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忠诚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坚持不懈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铁军。8月21日,局党委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局长罗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强调。“四责同述”前期工作已准备好,预计11月开展。二是认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三季度,局党委书记与班子之间、班子与分管所队负责人之间、所队负责人与民辅警之间廉政谈心谈话4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民辅警廉洁从警意识。三是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每次召开局党委会、举办重大活动,均提前电话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长揭勉参加,主动接受监督。9月上旬,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长揭勉深入嘉川派出所、警务保障室、机关党委等部门督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同分管联系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对可能产生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筑牢廉洁自律防线。7月下旬以来,局班子成员督导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发《关于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2次,参加全县政法干部政治轮训培训1次。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办法。9月份,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组织对财务、公务用车、项目管理等规章制度进行了1次集中学习,进一步规范了财经制度,精细内部管理,筑牢遵规守纪意识。三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灵活采取视频巡查、实地督察、节点提醒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加强重点岗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规范行为。8月以来,局领导督导财务、项目管理等岗位(工作)3次,廉政谈话1人,突击酒精检测1次,警务保障室违反《厅规》记分累计2人1.5分,诫勉处理1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
3.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利用周三夜学,专题教育等形式开展党规党纪、警规警纪学习,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警示教育专题会3次,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全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二是抓好常态化队伍管理。认真落实政法队伍“十个严禁”、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以及《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巡察整改以来,督察大队、政治处、机关纪委联合开展民警八小时外监督,对民辅警开展酒精检测4次。开展网上督察30余次,现场督察14次,对106名民警依据厅规扣分。三是抓好常态化廉政谈话。巡察整改以来,廉政谈心谈话400余人次,及时掌握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措施,有效消除风险,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
4.巡察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9月30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学习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规定及规范公职人员、中共党员问题线索报送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组织民警学习并按要求进行报送。二是规范报送程序。各办案部门确定1名民警专门进行信息归档统计,并在行政处罚及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十日内报送法制大队,再由法制大队统一将线索信息及资料报送至县纪委。对工作不负责任,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的情况,发现一起追责问责一起。7月下旬以来,累计向纪委报送相关案件线索45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局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认真准备2024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书面材料,并于8月21日向局党委作了汇报。每次学习研讨前,理论中心组成员均结合分管工作认真学习并撰写发言提纲,经机关党委查阅发言提纲无网络抄袭情况。8月29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研讨(扩大)会。二是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各项规定。7月31日,转发了《全市公安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8月以来,局长罗进2次主持会议对力戒形式主义提出严格要求,3次集中对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精神进行了学习,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从源头上遏制形式主义滋生蔓延。三是开展一次集体谈话。8月29日,党委书记罗进对班子成员开展一次集体谈话,要求全体班子成员俯下身子、真抓实干、扎实工作,不脱离实际、不好高骛远,力戒形式主义,把一切工作往实里做、做出实效。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整改。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一核实,补充完善资料2份,不存在其它违规情况。二是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旺苍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实施规定》,各部门确定一名车管员,完善车辆使用台账、车辆加油台账和车辆维修台账,倡导勤俭、高效、安全使用车辆,督察大队将车辆管理使用纳入常态化督察,警务保障室进一步严格审核车辆费用。三是强化思想认识。督促各部门举一反三,组织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五、关于“资金、项目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中项目管理较为粗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警务保障室组织全体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促进对项目管理流程的进一步了解,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修订了《中共旺苍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局党委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重要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预防腐败、规范权利运行。三是认真履行职责。成立采购项目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进行项目采购和管理,督察大队负责审计监督,网安大队负责信息化管理,法制大队负责指导采购项目合法合规。四是常态教育。警务保障室主任常态对采购负责人和项目管理负责人进行常态教育,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要求,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心。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六、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1.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结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中共旺苍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旺苍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融入到规则中,进一步明晰了会议事项范围和会议流程。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学深悟透见到实效。三是严格执行。严格规范请示报告,按照政法单位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必报事项要求,常态上报相关工作资料,避免报告内容泛化、遗漏等问题发生。7月下旬以来,累计向县委政法委报送事项15项。
整改进度:已完成。
2.议事决策机制运行不够高效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旺苍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委议事决策的原则、内容范围、一般程序。二是合理安排。进一步加强了党委会议题统筹力度,尽最大可能对会议议题严格把控,充分考虑重要程度、紧急程度,努力提高会议质效。8月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5次,均事前广泛征求意见,事中充分酝酿讨论,事后跟踪落实,极大提高了党委会的质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民主集中制氛围还不够浓厚
整改情况:一是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会前,制定会议实施方案并向县委组织部、派驻纪检组报告,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事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巡查办报备。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9月13日,召开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本着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精神,自我批评直奔主题、直点问题,相互批评开门见山、开诚布公,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有碰撞有辣味,达到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七、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
1.人才队伍建设培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轮岗交流。县局按照相关规定,对2 名民警分别进行了单位调整和岗位调整,有效避免了岗位风险,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二是做实青年人才培养。全面启动“励鹰计划”,实行“两级三导师”制,为近三年新进的30名民警分别配齐德才兼备的 “政治导师”1名,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业务导师”2名。结合“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青年民警煤矿下井体验等活动,开展墩苗压担培养,补强年轻干部工作经历单一、基层情况不熟等短板弱项,综合素养实现质的提升。鼓励青年民警走出去跟班学习、到高校回炉,不断拓宽青年民警的知识面,今年,我局有两名青年民警分别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警察学院进行研究生在读。三是营造拴心留人氛围。结合县局年初印发的《2024年爱警暖警工作安排意见》,不断加强与市局、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对接,在纾警困、解警忧、暖警心、聚警力中下功夫,努力解决民辅警的后顾之忧。目前,市局慰问基层所队1个、困难民警1人,县局慰问集体4个、个人2人,已向县委组织部申请干部职工困难帮扶基金1人。解决民警夫妻两地分居问题1个。
整改进度: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巡察整改以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共11次。二是党委领导班子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分管)支部讲党课21次,督促指导党建工作20余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3.支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基层党建责任。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对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整改期间,对标“五个规范建设”,机关党委对第一轮6个党支部开展了抽查,特别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及时反馈给党支部,经9月中旬检查,均已整改。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基层党委全覆盖兜底培训,9月4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机关党委对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开展一次提醒谈话。9月24日,机关党委书记徐斌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相关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深刻认识到了党支部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更好地推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四是开展一次检查。9月中旬,机关党委对第七党支部、双汇派出所党支部等24个党支部的《党支部纪实工作手册》进行了检查,对个别记录不规范的党支部,督促其限期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
八、针对“市委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问题
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在8月29日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罗进对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进行了强调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落实分解责任。7月17日,学习传达了公安部党委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并提出严格要求。同时,还将廉政提醒纳入公安工作全过程,每次召开工作会、开展集中学习、进行工作调度等,将纪法知识学习教育与廉政提醒贯穿其中,形成长效提醒机制。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第一议题”等制度,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政治方向始终正确,也增强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7月下旬以来,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活动11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分管)支部讲党课21次。三是常抓警示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中学习党纪党规廉政谈心谈话、下发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沉浸式”“案例式”“零距离”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警示全体民辅警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7月下旬以来,县局下发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2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廉政谈心谈话400余人次。四是严格内部监督。灵活采取视频巡查、点名抽查、实地督查、节点提醒等多种方式,对民警辅警的警容风纪、精神风貌、工作作风、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规范行为。持续用好《民警日常记分管理办法》《目标考核办法》《党员记分管理办法》,强化所队自主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不断提醒全体民辅警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坚守纪法底线。7月下旬以来,现场督察11次,视频督察10次,开展突击酒精检测4次。五是畅通外部监督。充分运用12345(市长热线)、公安部12389(民警投诉举报)、政法12337(政法干警投诉)、110(报警投诉)等现有来电来信来访监督渠道,由督查大队和机关纪委及时受理,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纵深发展。六是严格追责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把严管高压态势坚持下去,保持严的基调、落实严的措施、营造严的氛围,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7月下旬以来,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2人,责令检查2人,诫勉处理2人,《厅规》扣分106人。
整改进度: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5202999;邮政邮箱: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21号旺苍县公安局;电子邮箱790634228@QQ.com。
中共旺苍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