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旺苍县木门镇委员会
关于木门镇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3日至6月1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木门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木门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18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四方会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有差距”问题
(1)抓理论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2024年木门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明确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内容与方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共8次集体学习研讨,截至10月底,已开展集中研讨6次。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研讨发言材料把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严格按照学习要求认真撰写了发言材料,发言材料经党委书记审核签字,会上认真发言。三是围绕本镇“1+3”产业发展思路,根据《2020年-2025年木门镇茶叶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木门镇优势特色产业强镇项目(一期)建设,加大优质粮油、特色经作、生态养殖等特色产业发展,计划今年底至明年实施二期项目建设。
(2)落实县委“3691”重点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旺苍县每月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将“3691”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并结合县级各主管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了2024年木门镇重点目标任务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办公室、中心,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二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耕地恢复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村领导负责督促各村撂荒地整治工作,所有包村干部和村社干部一起深入各村寻找地块并主动联系机械,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每天对各村的撂荒地整治进度进行调度,对进度滞后的村不定时进行通报并纳入各村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2024年全镇共完成耕地恢复680余亩。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县委相关部署要求,发挥辖区木门会议会址、红色美丽村庄、米仓古道、万亩生态茶园等优势资源作用,全力做好了2024年四川省生态旅游节等节会活动。四是从木门镇柳树村2024年奖补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中规划8万元用于维修木门景区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公厕,及时恢复功能,目前已完成维修,并投入使用。
(3)落实污染防治不坚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27日召开了环保专题党委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污染防治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二是及时调整了木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任双组长,分管环保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级相关部门、镇属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通过制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办公室(中心)、各村(社区)的环保工作职责,建立起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了对河道、饮用水源、畜禽粪污等重点环保领域隐患排查,2024年共排查10余个重点点位,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迅速整改到位。四是印发了《木门镇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增加秸秆禁烧检查频次,加大秸秆禁烧和大气污染管控力度。五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召开坝坝会宣讲环保政策3场次、发放宣传单200份,通过微信群和悬挂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六是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与重庆时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对我镇场镇污水处理站指导运行,集中培训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目前出水水质总磷、总氮等所有指标均稳定达标。七是积极主动向县级主管部门争取污水处理设备、资金等投入,安装便携式溶解氧仪器1台,厌氧池推流搅拌器2台,水质在线监测仪8台,确保了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转。八是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的环保问题进行督查整改,共对17个村进行督导10余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召开木门镇党委(扩大)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024年9月30日召开木门镇2024年安委会、应急委第三次会议,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周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和日通报典型案例”机制,由各分管领导牵头,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人并限期进行闭环整改落实。三是持续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LED显示屏、微信群、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四是落实专人对2024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并装订成册。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月27日镇党委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压实镇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宣传委员分管责任和党委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分别于3月1日、6月6日、9月27日召开了每季度专题研究本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会,目前已开展3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三是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阵地管理,已建成1个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8个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镇域覆盖率达100%,并恢复完善相关功能。同时,实现全镇“农家书屋”、图书室实现全覆盖,定期补充添置图书,建立借阅台账,加强群众阅读兴趣培养。
2.关于“推进惠民政策落实有差距”问题
(6)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低保、医疗、困难救助等政策宣传,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政策宣传单、群众会议宣讲、微信群发布相关信息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并加强重点人群的入户走访,面对面开展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二是对辖区内实施的各类项目建设情况、工程监管要求等在村显眼位置(村公示公开栏)进行了公示。三是对宣传低保、医疗等惠民利民政策差的镇村干部开展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工作职责。四是对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7)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力。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26日召开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小组,督促施工企业立即增派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等,确保各岗位人员充足,加快施工进度,并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施工,保证项目质量、安全和进度。二是各村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小组,合力推动项目建设,强化质量监督。三是各村监督小组常态化开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每个月村监督小组上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台账,加强管理,目前全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达91%。四是对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8)惠民政策享受对象审核把关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9月13日组织各村(社区)召开政策宣传与培训会,对厕所革命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培训,并组织镇村干部召开坝坝会等向群众宣传政策,对反馈问题户进行逐一核实整改,重复享受政策的补助资金已收回,开展镇级批评教育4人,村级批评教育34人。二是责令油树村干部立即调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对现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人取消其领取资格。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民政业务培训,组织民政协理员学习《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等政策规定,要求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理。四是对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由相关村驻村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关于“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乏力”问题
(9)拖欠土地流转费。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经多次与米仓山茶叶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协调,并于2024年10月17日给该公司发送了催收函,最终该公司负责人表态同意在12月底前兑付群众土地流转费,如限期内未兑付,将及时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飞凤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成立了清欠土地流转费用工作组,积极督促广元市申海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兑付方案,明确资金筹措渠道、偿还时间等具体事项,同时督促其及时对350亩黄茶进行管护,如在12月底前还未支付流转费将及时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缴。
(10)竣工移交的饮水项目成“摆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解决该村项目建成后来水较少的问题,我镇积极筹措资金,新建饮水池1口、蓄水池1口,铺设管网4.2公里,目前已正常投入使用。二是完善了《安全饮水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定期对水源、取水设施、净化处理设施、储水设施和输配水系统等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水质安全。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入户宣传、坝坝会、村组干部会、微信群等方式,提高村民的安全饮水意识,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共同维护饮水安全。
(1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木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案》,将场镇卫生秩序管理权责按行业进行具体划分,实行了网格化管理,明确了责任部门7个,负责网格内的清洁卫生、车辆停放管理等,场镇清洁卫生明显改善、车辆停放有序。二是制定了《木门镇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每月检查清洁工辖区清洁卫生2次,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全面考核1次。三是加大了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力度,结合“五大行动”召开群众坝坝会,悬挂宣传横幅14条,在场镇开展临街电子屏滚动宣传横幅3处11条,同时各村在村民微信群均开展了城乡环境治理宣传。四是完善了《木门镇垃圾清运制度》和《木门镇场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垃圾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全镇垃圾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五是压实了场镇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木门社区清扫保洁公益性岗位职责和具体负责区域,做到了不漏一地,不漏一角;在赶集日由镇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干部、社区干部加强文明劝导,规范场镇摆摊设点和车辆停放秩序。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指导不力”问题
(12)资金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了《木门镇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并在9月9日召开的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组织镇村干部对该制度进行学习,为资金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财务资料进行了清理,对能够规范的资料进行了规范,预支电费长期挂账未作账务处账的、白条入账的,用合规发票予以销账处理。三是完善了存在问题的财务资料,并在以后每季度开展账目自查工作,清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一旦发现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四是对负责审核财务凭证的镇村干部开展了集中谈话提醒,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提升了业务水平。
(13)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盘点,建好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强化“三资”管理平台监管力度。经核实,盐井村、石垭村已于2024年1月纳入全国资产管理平台;已对飞凤村供水站做了遗漏资产登记,因全国资产管理平台2025年1月才正式开通,开通后,我镇将立即对遗漏资产进行新增登记。三是针对杏垭村(原黄粱村)集体出租给木门茶叶有限公司27年的300余亩土地和原村小校舍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问题,2024年10月由驻村领导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村干部、村社干部与木门茶业公司负责人进行重新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约定:针对60亩(因2009年4月16日木门茶业土产公司进行茶叶有机认证时将60亩变更为300亩)土地费用问题,木门茶业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开始每年给村集体上交承包费3000元;针对原村小校舍未交承包费问题,2024年9月9日杏垭村召开股份联合社成员代表大会,一致同意从2024年起,木门茶业公司使用期间每年给村集体上交租赁费1000元。
5.关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
(14)执行集中采购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木门镇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镇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熟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流程,督促严格执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标及标准(2024年版)》。二是镇纪委开展办公用品采购情况监督检查1次。三是由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及责任干部开展批评教育2人次。
(15)部分项目建设执行政策走样。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9月27日召开党委会对项目建设有关政策进行学习,并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列席参与学习,确保每位成员都能准确理解政策精神。二是将项目实施方式的确定纳入党委会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中,在项目启动之前,充分讨论项目实施方式,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确定实施方式。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举一反三,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各类项目,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四是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效执行,落实分管领导和驻村干部加大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正常推进。五是由党委书记对4名相关责任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16)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27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旺苍县2024年度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旺府函﹝2024﹞4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镇村干部对采购项目规范管理的业务水平。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对农建村采购的农机设备进行核实,并完善了相关合同。三是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完成。
(17)对村级运维项目指导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9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了《四川省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让业务人员熟悉掌握项目实施流程、标准、程序等,提高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全面清理了近年来运维项目资料,对部分存在问题的资料进行了规范整改。三是对指导运维项目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谈话提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8)报销差旅费不合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镇党委(扩大)会、干部大会,集中学习《旺苍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程序等。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共有17名干部退还超报的差旅费2620元,并存入旺苍县财政局预算内存款账户中,未发现其他重复报账、超标准报账等现象。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7人次。
(19)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木门镇机关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二是召开干部会,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木门镇机关管理制度》,明确严格执行《旺苍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清理了2019年以来所有的财务资料,未发现新问题。四是由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2人次,开展谈话提醒7人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7.关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问题
(20)部分班子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次镇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9月27日镇党委(扩大)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二是镇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深入沟通交流,激励干事创业。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对在全县重点工作中排名靠后的班子成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年初制定下达信息宣传任务,每周通报完成情况,年终汇总通报完成情况,与干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挂钩。
(21)党建引领作用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明确党委主责主业是抓党建,扛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引领全镇各项工作。二是树立抓党建促发展理念,做到党建与业务目标同向、任务同下、运行同步、考核同搞、成果同要,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三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6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警示教育3次,要求镇村干部规范用权,廉洁自律。四是7月30日镇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旺苍县木门镇委员会关于<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旺委办函〔2024〕22号)相关政策文件,强化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增强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五是开展了2024年党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能力,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经常性开展党建活动。
(2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修订《中共木门镇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并经镇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二是10月27日镇党委会对新修订的《中共木门镇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进行集体学习,严格按照《中共旺苍县木门镇委员会议事规则》各项规定,逗硬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党委会议题申报审核制度,议题研讨充分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形成最终意见,经表决通过后执行。四是严格审核把关,对未经镇党委会讨论通过的大额资金支出一律不予报账。五是对重大事项、重大资金、重大项目、人事安排等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并形成最终意见。
8.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差距”问题
(2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党委会和专题会上认真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班子成员已与分管领域镇村干部全覆盖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加强廉政教育。三是班子成员已向镇党委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已召开3次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五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已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
(24)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在全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讲廉政党课1次。二是已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组织学习党纪国法4次。三是班子成员均开展廉政谈话,不断加强分管领域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线索20个,查办案件6个。
(25)落实以案促改要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会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报近年来镇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二是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回访,党委书记在以案促改会上对违纪违法干部开展暖心谈话。三是向相关村级党组织、镇级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促进完善制度机制3个。
9.关于“选人用人存在明显短板”问题
(26)干部配备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30日镇党委会组织学习《中共旺苍县木门镇委员会关于<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旺委办函〔2024〕22号)等政策。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配备中层干部,经镇党委审核通过,印发《关于周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木委发〔2024〕50号)文件,明晰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及时向组织、人社部门报备。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已将长期未交流的干部进行了调整。
(27)选拔配备村干部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9月27日镇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旺苍县高质量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旺委办〔2020〕38号),组织镇村干部层层学习文件精神,加强任职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二是已对农建村、飞凤村、盐井村未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和姻亲关系回避制度的村干部进行了调整。三是已对双山村、柳树村违反村(社区)“两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四是及时补选配齐村“两委”班子,调整村“两委”干部5人,新人选已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进行资格联审,经联审通过后,按要求进行正式选举。五是对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审核把关走过场的镇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8)后备干部培养储备不足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两委”班子队伍管理,对不能适应工作的相关人员已进行调整,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相关人选已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联审。二是加大村级后备力量回引力度,储备村级后备干部人才36名,有计划地进行培养锻炼,确保各村(社区)后继有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10.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29)财务管理不规范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于8月15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旺苍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差旅费的报销标准、程序等,同时也提升了票据及差旅费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修订了《木门镇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并在9月9日召开的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组织镇村干部对该制度进行学习,为资金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清理了2019年以来的财务资料,对能规范的及时进行了规范整改,加强了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30)修订完善党委重要制度不严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0月9日组织全镇干部认真学习《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等相关法规,准确理解掌握其核心要义。二是9月27日召开镇党委会,修订《中共木门镇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并经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
二、对未完成整改需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关于“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乏力”问题
(31)拖欠征地补偿费。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红色旅游路木门段一期、二期拖欠征地补偿及房屋补偿尾款进行清理,形成了欠款详细清单。二是及时入户走访了欠款群众,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对每个群众心理动态进行摸排掌握。三是多次与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对接协商,并以镇政府名义向交通运输局去函申请拨付欠款,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中。
2.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指导不力”问题
(32)对村级财务管理指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村财乡代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于7月3日召开了木门镇2024年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组织村财业务人员对报账程序进行了学习,切实提升了村级财务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技能。二是对村级财务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对无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的部分凭证进行了整改完善;指导四个村建立完善了手工账本,其余村(社区)逐步规范。三是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各村产业扶持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四是印发了《木门镇产业扶持基金催收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村积极回收产业扶持基金,有效降低了资金风险。五是对“村财乡代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谈话提醒,督促其认真审核把关,不断规范村级财务。
3.关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
(33)对互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指导乏力。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清收工作专班。由分管副镇长牵头,经发办负责督促各村互助资金逾期清收工作,各村支部书记、历任理事长具体负责清收工作。二是督促退还股金。对于未退还社员股金的4个互助社,制定了详细的退还计划,由相关村支部书记具体负责,限期2025年1月底退还股金。三是追收逾期借款。对时任互助社理事会主要成员进行集体约谈,明确还款时限;对6个存在逾期借款的互助社,采取与借款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互助社依法追讨等措施进行收缴,资金收回后按规定退社。四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4751963;邮政信箱: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13541730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