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5亿元,同比增长8.9%。高全市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位列全市第二。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86亿元,同比增长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09亿元,增长9.0%。
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25亿元,同比增长9.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8.66亿元,同比增长8.6%;住宿和餐饮业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0%和10.5%。
从热点商品看,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9.6%,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3.5%,家具类增长17.6%,中西药品类增长16.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4.9%,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4.9%。(旺苍县统计局 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