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县妇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建立妇女儿童维权“1123”模式(一会一庭两中心三站)要求,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做到组织机构到位、阵地建设到处、政策落实到位、思想疏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稳控措施到位,实现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由内部维权向社会维权、单一化维权向多元化维权的良好态势,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综治协调、妇联牵头、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基层妇女维权工作格局。
一是及时成立妇女儿童维权“1123”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在“实”字上下功夫 。成立了“1123”模式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难点、热点、盲点进行研判探讨,提出改进工作方法措施,使妇儿维权工作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得到重视和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全县形成了由上至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是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1123”模式宣传活动,在“深”字上求突破。采取了编印宣传手册、宣传提纲、咨询服务、在主要交通线上书写固定标语,大范围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1123”模式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医院活动,使“1123”模式实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共开展专题咨询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本,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600余人次。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管理办)也通过下访、回访等向群众宣传“1123”模式的内容,让群众明白“1123”模式的基本程序、行为规范和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是认真打造妇女儿童维权“1123”模式,在“细”字上做文章 。一是早谋划,早布署。和县综治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乡镇(管理办)按时、按质、按量建立健全“一会一庭两中心三站”。举办了巾帼维权法律大讲堂和“依法治县”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题培训班,妇联干部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充分发挥“1123”模式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标准,抓规范。对创建目标、机构设置、创建标准、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创建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实现了阵地规范、人员规范、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规范。 三是重检查,重落实。县妇联和县综治办具体负责全县各乡镇(管理办)“1123”维权模式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每月至少4次到相关乡镇(管理办)开展指导、检查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1123”维权模式工作推进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对工作开展好、作用发挥好、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