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重大项目会签会审制。成立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评审组,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10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矿权出让或国有产权转让,由项目评审组集体会签、会审确定招标(拍卖)公告或文件,努力降低人为因素,从源头上减少质疑、降低废标率。
二是实行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为加强工作人员全方位业务培训,建立预防腐败和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中心出台刚性规定,凡在交易受理、组织、信息发布等重点业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两年;分管领导轮岗年限原则上定为两年,特殊情况不超过三年。
三是实行业务股室周一例会制。会议重点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强调注意事项和工作纪律,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防止改革偏离轨道和“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等现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