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公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制度
编辑:侯蛟 来源:旺苍党政公众网 发布时间:2014-03-31 17:04:57 浏览次数: 分享:

 

我县从41起在全县实施公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制度。该制度抄告对象是全县各县级各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办、旺苍经济开发区及县属各事业单位公车及公职人员。抄告内容为公务车辆涉及闯红灯、违法停放、涉牌涉证等及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程序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通过信息库查询需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涉及的车辆号牌,列出公务车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以及公职人员姓名、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报送县文明办;县文明办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送的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的信息后,进行分类整理,每月末将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信息抄告至所在单位;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在接到抄告起,1个月内向县文明办报送书面处理意见;交通违法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以及所在单位处理情况,由县文明办抄送至县纪委办公室;县文明办在媒体设置专栏,对典型的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县交警大队  杨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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