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个户提交建房申请、房屋危房鉴定、现场踏勘调查、地形图测绘及出具设计条件通知书、完善土地手续、规划批复、初设方案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放线、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建设审批管理程序,严禁中途脱节或前后倒置。
二是牢牢把握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及容积率、占地红线与建筑红线、建筑层高及体量等规划标准。认真执行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层数3层以上的工程必须由具备开发资质的企业开发的规定。
三是成立规划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审批,认真执行不定期巡查、执法监察等,加强规划管理。
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求规划管理人员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做到依法办事。(县建住局 宋照云)